根據國辦印發的《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》,將建立環境信用評價製度,將環境違法企業列入“黑名單”並向社會公開,將其環境違法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係,讓失信企業一次違法、處處受限。
環保部、國家發改委日前聯合發布《關於加強企業環境信用體係建設的指導意見》,要求加快建立企業環境保護“守信激勵、失信懲戒”機製。就此,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別濤在接受《經濟日報》記者采訪時表示,加強企業環境信用體係建設,既有利於引導企業環保自律,提升企業守法意識,又是適應政府職能轉變,創新環保監管方式的有力舉措。
了解了相關信息,政府部門通過將企業的環境信用信息與其他部門之間實現“互聯互通”向社會公開,可以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環境保護,形成“一處失信,處處受限”的守法氛圍,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環保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。在環境管理中引入信用機製,也有利於解決事中事後監管不到位問題,推動環保部門從過度依靠行政手段向綜合運用法律、經濟、技術和信用約束等手段轉變,降低監管成本,提高環保監管效能。
近年來,我國在企業環境信用信息公開、建立和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製度、促進部門間信用信息共享和獎懲聯動方麵,取得了積極成效。但是,企業環境誠信意識整體上仍然不高,違法失信行為仍然突出。
積極參與國家環保事業建設,積極研發汙水提升設備,該設備性能行業領先,是各個企業的領導者。政府部門《指導意見》明確了今後5年環保領域信用建設的主要任務和措施,包括明確了企業環境信用記錄的信息範圍,要求建立和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記錄;加強企業環境信用信息公示,將其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等信息係統等。
該意見還明確,環保部門應當在資質認定、行政許可、政策扶持等方麵,根據企業環境信用狀況采取差別化的支持或懲戒措施。發展改革部門推動有關部門和機構在行政許可、公共采購、評先創優、金融支持、資質等級評定等工作中,根據企業環境信用狀況予以支持或限製